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佛慈教育城建设项目10KV供电工程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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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佛慈教育城建设项目
10KV供电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佛慈教育城建设项目10KV供电工程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改委投资服务办公室以安发改发【2018】1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在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建设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佛慈教育城项目。该工程共建6栋楼,1#楼总建筑面积13821.7平方米,2#楼总建筑面积14900.23平方米,3#楼总建筑面积14974.83平方米,4#楼总建筑面积6965.63平方米,5#楼总建筑面积20453.59平方米,6#楼总建筑面积21434.62平方米;1#至4#楼为居民住宅,5#至6#楼为公寓及商业。项目采用双电源供电,主供用电容量4400kVA,备供用电容量800kVA。在地下一层建设中心户表配电室和1#客户配电室两座用于项目正式用电。其中新建中心户表配电室安装10kV/0.4kV的1000kVA变压器两台,客户配电室安装10kV/0.4kV的800kVA变压器三台。
2.1.1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 。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佛慈教育城建设项目10KV供电工程,其中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配电室设备土建基础、外线1.5公里土建工程以及市政开挖等 。
2.1.3投资总额:约779.34万元 。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77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5月2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6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2年8月5日。
2.1.5 其他:(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要求。
(2)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内容、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等相关服务内容;以及竣工验收、移交至完成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具体包含如下内容:
(1)设计部分:包含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支持、设计变更及补充图纸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内容。
(2)采购部分: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采购。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0KV供电工程,配电室设备土建基础、1.5公里土建工程和市政道路开挖等,以及工程结束后配合招标人完成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及结算审计工作。
(4)按供电局要求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和后期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1 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其他:
3.4.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2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4.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4技术质量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5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4.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 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 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 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专职安全员1 人、资料员1 人、材料员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月(2021 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4.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4.8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4.9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72 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施工企业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4.10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得大于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4月20日至 2022年4月25日(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 我要投标” 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5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 小时开启)。
5.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1)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931-4875561);
(3)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接受异议及投诉方式
7.1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和鑫
联系电话: 18919891737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68号
7.2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许浩
联系电话: 0931-7652236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68号
联系人:唐和鑫
电话:18919891737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西脉大厦9楼
联系人:李淼、房萍、董全宇
电话:0931-7842893
监督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许浩
联系电话: 0931-7652236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