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 > 工作动态

兰州:投标必须“无欠薪” 开启信用联合惩戒

信息时间:2019-12-26阅读次数: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落实国家各部委联合签署的惩戒备忘录措施,以信息化为媒介,强化信用信息收集与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完善,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充分应用联合惩戒结果,将“无欠薪”证明作为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必备条件,打造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严格惩戒格局。

    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社会信用就像“第二身份证”,评估、记录和归档每个社会主体遵守规则的情况。中心以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为依托,开发搭建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诚信平台,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发布、共享、交换和查询等服务功能,实现信息的相互推送,建立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中心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采取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公布信用信息查询方式,明确告知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活动。实行所有项目单位代表、评标专家和投标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为构建阳光透明交易平台奠定基础。

    项目单位代表在开评标前,投标时必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承诺诚实守信,凡被查实有违法失信行为的自愿接受处罚。在项目资格预审或评标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交易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联合惩戒对象,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如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2019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上报信用体系建设信息12篇,签订诚信承诺书16158家并在中心官网进行了公示,承诺公示率达到100%

    中心加大投标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同时,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等部门对接,制定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工作责任,并对场内交易的守信行为,失信行为的奖励、处罚逐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于今年724日起施行,兰州自此开启了无欠薪城市诚信管理的新模式,鼓励企业争当免缴户

    从2014年起,兰州市政府提出了建设无欠薪城市的目标,重点围绕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矿山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型企业,建立完善联合治理机制,健全刚性制度体系。同时,随着对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用工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兰州市对违法欠薪主体和法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在财政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履约担保、市场准入、评先评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近年来,中心紧随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严格落实国家各部委联合签署的惩戒备忘录措施,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充分应用联合惩戒结果,将“无欠薪”证明作为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必备条件,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全力构筑以信用为基石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