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3-16 阅读次数:】
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中心根据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情况,第三次公告,清退投标保证金,请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务必抓紧时间提交退款申请完成保证金集中清退工作。中心对无法退还的保证金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未前来办理退还保证金单位明细表)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931-4608308 、4608307
联系人:朱会计 刘会计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