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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10-19阅读次数: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分中心: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护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加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中心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防止思想上的麻痹、工作上的厌战和防控上的松懈。中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迅速行动,主动担当,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立即启动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工作应急预案,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中心防疫工作在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一办三组”要负责中心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二、细化防控措施,强化重点场所管控

加强门厅值班值守,所有进入中心的各方主体,必须由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实名登记信息,规范佩戴口罩,办事人原则上只允许一人进入办理,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抗菌口罩、药品、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的保障。认真做好公共服务区及办公区域的消杀工作,及时开窗通风,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全面了解中心10月15日以后外出工作人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掌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动向。各科室、分中心每天报送工作人员“俩码”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每天跟踪报送进展情况。加强重点场所及科室的管理,技术信息科负责驻场人员两码情况登记,评审科负责各交易主体和评审专家的扫码登记情况,出现“黄码”及“红码”情况不得进入中心大厅,同时及时告知对方向居住地社区进行报备。对发现的发热人员,第一时间向中心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中心分管领导及时到场处理,移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诊疗,并做好跟踪报告。各科室、分中心应选择网络、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项目进场交易受理。确需要现场办理的,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限1人到场办理。开标、评标尽量选择电子开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三、做好个人防护,压实自我管理责任

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如无必须,近期不要离兰或前往有感染风险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及所在社区报备,返回后要及时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积极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个人报告责任,国庆以来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持续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请符合条件但仍未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尽早就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四、强化舆情管理,确保舆情平稳可控

充分发挥各科室、分中心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抵制网络散布谣言行为,不传谣、不信谣,对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破坏社会团结稳定、破坏疫情防治的言论,做到不随意传发、不恶意评论、不以谣传谣;带头搞好个人、家庭和单位清洁,带头维护公共环境和卫生,力所能及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参加大型公共活动,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