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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及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为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依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承担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交易事项的进场交易服务和集中采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进场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组织进场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现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市级综合评标专家库,负责现场评标专家的确定。收集、储存、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协助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采购形式、评标委员会组成等进行合法性复核,核验进场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和交易项目资料,整理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为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提供平台,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等各方监督,见证场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建立入场各交易主体的现场交易信用和纪律档案;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建立专家子库并与总库联网运行、统计分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完成市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处室9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办公室、市场服务处、技术信息处、评审和客户服务处、工程建设处、政府采购处、国土资源交易处、监督处、医药采购处9个处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三、部门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一)本次公开涉及预算单位(9家)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二)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2018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为3627.21万元(基本支出1027.21万元,项目支出2600万元)。其中: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2332.27万元(基本支出449.76万元,项目支出1882.51万元)。各县区分中心1294.94万元(基本支出577.45万元,项目支出717.49万元)。

(三)基本支出

2018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为1027.21万元,与2017411.85万元相比,增加了615.36万元,增加149.41%,主要原因是2017年兰州市对八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整合,将8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财、物整建制划转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增加87名(含临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其中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基本支出449.76万元,与2017411.85万元相比,增加了37.9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提高了人员工资并增加2名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

2018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专项支出为2600万元,与20171152.77万元相比,增加了1447.23万元,增加125.54%,其中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项目支出1882.51万元,与20171152.77万元相比,增加了63.3%,主要原因为2017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后,为实现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增加了八个县区分中心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系统硬件整合建设专项费和信息系统硬件设备升级改造费用。

(五)三公经费

2018 中心“三公经费”为2.47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因公出国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20172.01万元相比,增加22.89%。其中市本级三公经费2.08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车一辆,其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20172.01万元相比,增加0.07万元,主要是新增的二级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

(六)会议费及培训费

2018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培训费为3.74万元,与20171.05万元相比,增加256.19%。其中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培训费1.48万元,增加了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的八个二级单位的人员的培训费用,全市交易平台没有会议费的预算安排。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部门公用经费为158.18万元。主要包括三公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培训费、残保金、其他交通费、退休公用经费。与201795.24万元相比,增加了66.09%。其中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66.74万元,与201795.24万元相比,减少了29.92%,压减支出28.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的八个二级单位的人员公用经费。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需政府采购项目全年共计1922.44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关于“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和“有效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的要求,已将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性能、价格上报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大数据局审核同意,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房屋租赁、印刷、办公用品采购、市县交易平台一体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与维护等。

(九)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的2018年预算资金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在资金使用时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对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对预算执行进度依照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政府采购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产生的费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串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表1:2018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预算公开表

2018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预算公开表.xls

附表2:2018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