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稿时间 :2023-09-26 阅读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公共资交易中心城关分中心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法律和政策,负责城关区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具体项目信息收集、发布;依法核验进场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和交易项目资料,依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录,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地、信息、咨询、物业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分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交易科2个科室。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表七、表八、表九无数据。表格见附件:2022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决算公开表(9张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5.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37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人员1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6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9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6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0万元,占82.38%;项目支出29.23万元,占17.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5.9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0.38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人员1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8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人员1名。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93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0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人员1名。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1万元,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人员1名。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人员1名。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5万元,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根据实际基数缴纳6.0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奖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43%,办公费减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250.0%,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招考人员参加政法学院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兰州市委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发[2021]28号),高度重视预算自评工作,组织绩效自评小组,收集有关材料,梳理项目,对2022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明确分工,以2022年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为依据,迅速开展自评工作。本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3项,涉及资金22.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城关分中心级2021年项目资金整体依法依规运行,支出范围符合财经规章制度,各项目达到了既定的产出目标,政策实施效果总体良好,其中社会效益较为突出。通过自评,有2个项目结果为“优”,1个项目结果为“良”。
(二)2022年度单位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全部按要求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其中:自评等级为“优”的项目有4个,分别为:公共服务区与开评标区相关费用、印刷费、维修费、物业费。
自评等级为“良”的二级项目有个,为: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劳务费,2022年度,我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运行,各项目达到了既定的产出目标,政策实施效果总体良好,其中社会效益较为突出。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预算不够精细,下一步改进措施为:今后申请预算时将充分考虑不可控因素,科学合理申报预算。
2022年度,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共服务区与开评标区相关费用、印刷费、维修费、物业费、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劳务费5个项目,我单位已按要求对其中5个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其中自评等级为“优”的项目有4个,自评等级为“良”的项目有1个。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