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分中心采取措施强化政风行风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高服务水平,红古分中心结合“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对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对存在风险点方面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举一反三,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努力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监督。
一、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推动干部转变观念,提升工作质量,积极主动为招投标各方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红古分中心明确提出:一要严守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严遵“九要九不准”,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二要制定新的公开办事程序,将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服务承诺、工作标准公示到位,方便服务对象。三要全面落实“主办责任表”、“项目审查表”、“信息汇总表”等制度表格,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创新管理,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围绕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结合岗位实际,红古分中心进一步提出:一要完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明确岗位的原则、范围、条件、程序和纪律。二要建立责任人制度,对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服务工作层层负责,共同对招投标活动各环节进行指导,确保整个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三要建立招标文件联审制度,对重点项目招标文件由审核人牵头组织责任人共同审查,汇总各方面审查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编制规范、严谨、无歧义。四要建立分管指导制度,对重点项目由审核人负责组织有关科室及监管人员对工程的关键点进行梳理、归纳,制定具体的场内管理预案,并全程做好开、评标现场的服务工作,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开、评标工作有序、高效。
三是实行四制,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红古分中心从招投标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实行“四项制度”分别是:“实行公开制”,严格执行招标信息公开、招标程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及评审办法公开、中标结果公开四公开原则,保障企业的知情权,维护企业的利益,以揭示板的形式向办事人员公示招投标备案办理程序、招标代理管理规定、投诉处理办法、服务承诺等内容。“实行承诺制”,对工作纪律作出:“做到廉洁自律,不刁难勒卡、推诿拖延,拒绝接受企业的馈赠和宴请”的承诺;对办事时限作出“对符合程序条件的即时办结”的承诺。“实行服务群众保障制”,严格要求工作态度,对来办事、咨询的企业热情接待,对于办理业务要件不齐全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材料;对于不属于招标办业务范围内的事项,要给予积极帮助并告知办理事项的地点和内容。“建立意见畅通渠道”,设立意见建议反馈箱,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整理汇总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好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各项工作。
四是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结合招标投标法条例,中心做出4项部署,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一要继续深入宣传,增强法制意识。不断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招标人和投标人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通过网络、简报等形式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招标、依法投标、依法监管的社会舆论氛围。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与纪检监察、检察院、行业主管等部门的配合,就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联合监管,规范招投标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实行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