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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分中心落实20项内部管理制度助力阳光交易

信息时间:2018-11-15阅读次数:

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心反馈的意见建议,榆中分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中心印发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习制度》等20项内部管理制度,对现行交易流程进行再梳理,探索对所有进场项目实行优化管理和标前、标中、标后全流程服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透明。

一是实行“三段式”交易模式。改变了以前一个项目由一个办公室或一人负责到底的常规做法,把各类交易项目的“项目入场、场地时间安排、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结果公示、现场监管、保证金收退、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工作分解到“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见证”三个业务单元内,交易主体办理各类业务,均在兰州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办理,不再往各个办公室来回跑,真正实现了“一窗办理,一站式服务”。“三段式”交易运行模式,不仅提高了交易服务效率,而且使中心各办公室之间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相互监督,有效降低了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风险。

二是严格执行开评标全程监督监控机制。交易项目在开标、评标当天,采购人代表和监督人员见证开标评标过程,全程视频监督。同时,交易项目开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保证了项目的公正、公平、公开。

三是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对经办业务的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工程建设办公室,将项目经办人员随机分设AB岗,分别负责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A岗负责制定采购文件,则B岗负责组织该文件的审核,防止文件出错。财务人员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缴退、工程建设交易费的收取等,确保了项目推进和廉洁自律两不误。

四是实行采购流程信息全公开制度。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评审情况、评审结果、采购合同等环节,全流程均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中心所有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均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