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超期预警机制》的通知 兰公管办(2022)7号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兰公管办〔2022〕7号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州市招标投标投诉处理
超期预警机制》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市两山绿化指挥部,各县
区发改局:
《兰州市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超期预警机制》经市公共资源交
易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
2022年8月18日
兰州市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超期预警机制
为进一步畅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渠道,完善投 诉处理超期管控机制,提高投诉处理效率,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 域营商环境。根据《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 诉处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兰州市招标投标投
诉处理超期预警机制。
一 、监督责任主体
市发改委负责对全市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各县(区)
发改局对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委、市水 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市两山绿化指挥部 等市级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全市行业内的监督检查,各县(区)行
政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业内的监督检查。
二、 公开监督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单位门户网站 以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格预审文件)等载 体,公开招标投标投诉受理机关及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网
上在线投诉的方式等。
三、 异议和投诉受理通道
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以下简称行政监
督平台)是异议和投诉的主要通道,为全市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
在线提出、在线受理、在线反馈处理意见、查询等提供服务。通 过行政监督平台,投标人在线提起异议、在线获得反馈等,招标 人在线受理异议、在线答复,行政监督部门在线受理投诉、在线 反馈处理意见。投标人以现场方式提起异议和投诉的,招标人、
行政监督部门也应及时受理。
四、 提高异议处理效率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应督促提醒招标人在法定
时限内在线答复,并依法及时处理异议事项。
五、 优化投诉受理工作
行政监督部门应优化投诉受理流程,做到当天收件当天启动 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属于投诉范围但材 料不全的,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
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六、 优化投诉调查工作
行政监督部门应优化投诉调查流程,投诉受理后,应当立即 启动调查程序。对需要被投诉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答复 的,调查与陈述、申辩、答复可以同步进行,提高调查效率。需 要其他部门配合调查的,可以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 法违规违纪行为联合查处办案工作机制》相关要求,函告相关部
门协助调查。
七、优化投诉处理决定工作
行政监督部门应优化投诉处理决定流程,投诉处理决定需集
体研究决定的,调查人员和法治审核人员应及时做好会前准备工
作,及时提请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处理的, 可以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联合查处
办案工作机制》相关要求,函告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八、 强化投诉处理期限预警
行政监督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受理工作,建立投诉案件 处理台账,做好投诉提交时间(收件时间)、受理时间、处理进 度等事项的登记工作,及时跟进案件处理进程,厘清每件投诉在 各处理阶段的剩余时限,对案件承办部门办件进度需要加快的, 预警提示,坚决杜绝超时办理情况发生。如出现超期办理情况, 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及相关当事人,告知其超期原因,限期尽快
办结。如因工作人员个人原因造成超期的,应当依规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