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完善投标和履约担保机制工作的通知(兰资办发〔2021〕135号)
信息时间:2021-07-14阅读次数: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文件
兰资办发〔2021〕135 号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完善投标和履约担保机制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各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放管 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 〔2021〕13 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开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标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21〕24 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自然资源系统土地 开发整理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潜在投标人投 标信息安全性,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缴纳。同时,鼓励使用保函或 电子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投标人应执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 于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7 月 14 日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