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6号)》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市属各重点企业:
《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6号)》已经2022年5月24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
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第6号)
为落实强省会战略,优化包容普惠创新环境,提升全市创新创业活力,提出以下措施。
1.提升城市创新策源能力。建设兰州科学城,打造核科学、能源科学、生态环境、空间科学技术创新高地。对新认定(新组建、新批准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给予奖补。
2.支持企业建设孵化载体。聚焦生物技术、绿色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支持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和孵化培育载体。对考核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研发机构给予不低于50万元补助。
3.突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对新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采取定向组织的方式予以支持。统筹资源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为规模工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连续三年的特殊政策支持。
4.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国内外科技领军企业、高水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氢能、药物研发等领域开展原创性、引领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兰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后给予专项补助。
5.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对企业自筹研发资金实际投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可直接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予以立项。对高校院所在企业设立的成果转化基地,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等次的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6.加强“兰州设计”人才培育。加快推进“读者印象”知识型城市服务产业街区建设,围绕工业设计、创意文化设计、建筑设计等领域,实施一批“兰州设计+”人才创新项目,经评审给予专项研发补助,助推设计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
7.支持青年人才创造创新。在兰州“萃英计划”项下开辟青年版“萃英计划”。设立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项,每年支持1000项,定向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及团队创造创新创业活动。项目负责人年龄不高于40岁,项目团队平均年龄不高于35岁。
8.优化科技项目管理流程。对信用良好、执行期3年内的市级科技项目不再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对执行期内正常开展研发活动的市级科技项目,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市级科技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项目结余资金可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
9.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限。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目标的前提下,赋予项目承担单位调整课题研究人员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市级科技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编制科目由9大类精简合并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3大类。设备费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负责人。
10.完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兰州市科技创新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全周期管理信息化。免费开放兰州科技创新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lzsts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