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3号)》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中央驻兰有关单位,市属各重点企业:
《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3号)》已经2022年4月9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第3号)
为落实强省会战略,切实发挥财税金融政策保障支持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现提出以下措施。
1.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按照“申请即办、快速审核、高效退税”的方式,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退税到位。
2.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计划、振兴制造、科技创新等财政奖补政策。主动对接符合条件的企业,指导服务市场主体申报兑现,确保奖补资金“应兑尽兑”,按标准落实到位。
3.对在甘肃证监局完成上市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向中国证监会、沪深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得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在沪深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实现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补。
4.下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平均担保费率。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5.缴费项目一律以《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甘肃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为准,未列入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市场主体不予缴纳。
6.优化涉税服务系统功能,实现票种核定、信用等级和缴款信息查询、发票申领等业务在全市范围内“跨区通办”,打破涉税业务办理属地限制,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7.对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涉税业务增设绿色通道,设置专人专线8107199提供咨询辅导服务。
8.加快办理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问题“登记难”工作。简化办税程序,缩短核税时间,编发购房人办税指引,提高购房群众契税核缴效率。在不动产交易大厅增设契税办理窗口,在14个办税服务厅开通历史遗留件办理绿色通道。
9.充分利用绿色金融和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绿色权益抵(质)押贷款业务,争取企业融资成本下降10%。对绿色贷款达到一定规模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评选年度绿色金融模式创新实战案例并给予奖励。
10.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实施政策“组合拳”,主动匹配符合优惠条件的市场主体,对可以享受减、免、缓、退的纳税人逐户进行摸底,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实现“一对一”政策辅导。提供便利化“掌上办税”服务,对有需要咨询反馈的事项可拨打24小时纳税服务热线12366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