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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廉语(789) | 不贪为宝

信息时间:2024-06-04阅读次数:

每日廉语(789) | 不贪为宝

         

 

不贪为宝

——成语说“廉”(4)

 

《左传·襄公十五年》中记载,春秋时期,有人发现了一块宝玉,便将其献给了宋国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子罕谢绝了这份礼物。子罕耐心地说,“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不贪为宝”。告诫世人,一个人能够坚守底线,不贪求不义之财,那么他就拥有了真正的珍宝,即“不贪”。


隋朝重臣韦世康,性情恬静,为官清廉,不争财利。身居高位却无骄矜之色,以谦谦君子之风待人接物,颇为时人赞赏。在治理地方上,为政简静,令之所出唯求不扰民,深受百姓爱戴。任职吏部期间,奖掖后进,但公平选人任官,请托之事行不通。魏征这样评价,“志除三惑,心慎四知,以不贪而为宝,处膏脂而莫润。”廉洁奉公,不贪为宝。




摘自黄河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