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信用建设“组合拳” 助力阳光交易
今年以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活动,持续深化“清兰交易”平台建设,大力实施“数字+交易赋能工程”,主动帮助投标企业纾困解难,不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了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规范交易主体从业行为。实行交易信用信息承诺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用承诺全覆盖。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项目进场时,提供项目《诚信廉政承诺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承诺函》;评标专家在评审前提交廉政信用和回避承诺书。通过信用承诺,增强了各交易主体自律和守法意识,在项目交易过程中自觉遵守交易秩序,恪守职业道德,营造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严格交易主体信用审查。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将企业信用问题列为准入资格条件,通过“信用中国”、“信用随手查”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查询,对有失信记录且在规定时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记入信用档案,构建“应查必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全面提升交易主体的诚信意识。
依法落实信息公开。将依法行政贯穿于项目交易、见证和服务的全过程,提高交易工作的透明度。实行交易信息公开制度,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信息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坚持把各方交易主体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以工作“更透明”换来群众“更欢迎”。
营造良好诚信建设氛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特定节点积极开展“加强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主体宣传,组织干部职工签订《诚信履职承诺书》,通过重点学习《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文件、播放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信用建设相关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增强对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诚信建设的认识、了解和参与,切实做到不愿失信、不敢失信,营造“人人讲诚信,处处有诚信”的良好诚信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