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黄河楼黄河文化展览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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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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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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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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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黄河楼黄河文化展览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黄河楼黄河文化展览馆项目(一期),已由七发改备[2024]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黄旅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黄河楼黄河文化展览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黄河楼黄河文化展览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路黄河楼主楼8层
3、项目规模及内容:兰州黄河楼黄河文化展览馆项目(一期)主要内容包括:(1)古动物化石科普展览设计及基础装修、布展(包括展柜、橱窗,展板);(2)安装工程、配套服务设施采购、多媒体软硬件系统及內容创作、消防排烟改造等,该楼层原使用功能为观光展览,装修布展后功能不变。
4、建设总投资:约390.47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16日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计服务:设计方案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提供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业主完成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技术审查等相关报批工作,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内容;)
(二)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内容(含临建及措施工程),全部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与验收、调试并通过试运行等工作,以及质量保证(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按照分工界面表配合业主完成项目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城建档案验收等最终验收并完整归档项目档案资料(交钥匙工程)。
(三)设备采购安装:满足本项目设计及运营所有物资的采购和保管等,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采购程序)全部服务内容。所有主要设备材料的招标或采购需在业主监督下完成;所有主要设备的技术协议必须由业主审核后方可采购。
(四)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相关事宜;项目验收交付时须满足所有运营需求。
(五)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期、造价、结算等全面负责。
9、质量标准: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强制规范标准;
施工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采购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组成单位需各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业绩要求:
(一)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9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二)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9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二)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三)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各相关专业人员配备齐全;
(四)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五)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六)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七)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
(八)项目管理机构所有组成人员为在职人员,需提供2024年0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单位在职人员),且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所有组成人员均无在建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8、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设计企业中标后须按照甘建服【2020】272号文要求完成入甘信息登记;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不具备全部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二)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三)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联合体的主体责任及联合体的连带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须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4、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黄旅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陶丽帆
联系电话:15719338267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南滨河西路黄河楼裙楼
5、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苏洁
联系电话:0931-8113161
通讯地址:兰州市五泉西路29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黄旅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南滨河西路黄河楼裙楼
联 系 人:陶丽帆
联系电话:15719338267
招标代理机构:中莘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酒泉路374号(乾昌大厦)第4层001室
联 系 人:刘文雅
联系电话:13659463851
行业监管部门: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