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佛慈教育城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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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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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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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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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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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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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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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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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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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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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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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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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佛慈教育城
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总承包
澄清答疑
招标编号: E6201005005001479001001
致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委托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佛慈教育城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总承包,现对本项目进行澄清答疑:
一、招标文件澄清
现对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进行补充说明:本次招标范围不仅包括小区范围内招标所含工程内容,还包括小区范围外用地现状范围内的管网、道路、绿化、景观设计和施工。总投资不变。
二、招标文件答疑
(一)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问:因汇算清缴5月底结束,我单位目前2021年度账务处理及报表调整未终结 2021年度汇算清缴事项还未完成,暂时无法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暂未取得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投标人,是否可以提供2018年-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答复:尚未取得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以提供2018年-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招标文件第143页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由发包人委托的具有资质条件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效力相等的施工图,按照以下文件规定的编制依据编制完成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本项目的工程预算即合同价格(合同价格不得高于签约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认可后生效使用,若双方对此存在异议,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结果为准。
若双方对此存在异议,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结果为准。存在异议建议删除。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合同中未提到以下三条能否明确:
1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比例。
2发包人违约责任未约定。
3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答复:待中标后与中标人合同谈判时确定具体内容。
招标人: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68号
联系人:唐和鑫
电话:18919891737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西脉大厦9楼
联系人:李淼、房萍、董全宇
电话:0931-7842893
监督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许浩
联系电话: 0931-7652236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 484 号
2022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