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安宁区大青山造林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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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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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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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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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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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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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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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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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11
中标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关于“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安宁区大青山造林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投标人:
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安宁区大青山造林工程(一标段:施工)于2022年5月7日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传了招标文件,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二、符合性评审”中: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或废标处理:
1、无投标人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6、投标预算书未加盖注册或登记在本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印章和签字的;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未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的或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未签字、加盖执业印章的;
7、投标报价超过工程预算控制价的;
8、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争的;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明显雷同情况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现澄清为: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或废标处理:
1、无投标人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中其他管理人员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人员不一致的(投标人须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附件中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对人员);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7、投标预算书未加盖注册或登记在本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印章和签字的;未加盖单位盖公章的;
8、投标报价超过工程预算控制价的;
9、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争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明显雷同情况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此条澄清内容已在附近招标文件中修改,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澄清附件招标文件为准。
此页无附件
招标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