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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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
信息 -
2
采购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采购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结果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005JH620104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7-01 14:57: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供货合同中质量保证期为: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36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36 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甲方通知乙方做出弥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质量验收: (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的人员对货物开箱初验。经甲方指定的人员开箱初验,未发现货物存在外观异常、明显的质量问题等,乙方可进行安装。开箱初验仅是对货物直观情况的检查,不属于货物的交付。(2)乙方完成对货物的安装、调试及对甲方指定人员的培训后,甲方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据系双方已完成货物的交付及验收的凭证。 (3)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设备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现更正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供货合同中质量保证期为: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12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甲方通知乙方做出弥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质量验收: (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的人员对货物开箱初验。经甲方指定的人员开箱初验,未发现货物存在外观异常、明显的质量问题等,乙方可进行安装。开箱初验仅是对货物直观情况的检查,不属于货物的交付。 (2)乙方完成对货物的安装、调试及对甲方指定人员的培训后,甲方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据系双方已完成货物的交付及验收的凭证。 (3)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设备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更正日期:2022-07-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377号
联系方式:13893319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
联系方式:13309481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晓辉
电 话:1330948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