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三级)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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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
信息 -
2
采购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采购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结果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榆中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三级)
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25001JH620123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榆中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三级)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4-19 10:27: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现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现变更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二)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为: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3-04-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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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中县公安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太白东路93号
联系方式:18793169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城南六路1幢1单元15层1501室
联系方式:15002671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桑娟娟
电 话:1500267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