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储物柜购置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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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
信息 -
2
采购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采购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结果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储物柜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6001JH620111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储物柜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磋商须知前附表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已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项目品目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并获得相关证书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在原价格评审优惠的基础上,提升扣除比例1%。⑤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含建材)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⑥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2)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红古区财政局采购监管股(投诉电话:0931-292165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
地址: 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育英街37号
联系方式: 13919028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甘肃万众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818号
联系方式: 1899315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
电话: 13919028250
甘肃万众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