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中共榆中县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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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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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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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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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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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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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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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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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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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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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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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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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中共榆中县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政府采购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拟对中共榆中县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03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
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1套,干部档案数字化服务1850卷,数字化档案管理服务器1台,操作系统1套,数据库1套,数字化档案存储系统1套,普通平板扫描仪3台,档案处理终端8套,移动硬盘6块,打印机1台,交换机1台,机柜1台,档案盒1000个,打孔机3个,耗材1批,监控系统1套,系统集成费1项。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126.7万元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该项目是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干部人事档案作用而必须实施且在一定时限内必须完成的项目。干部人事档案涉密性较强,本项目拟采购的内容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由于中共甘肃省委、兰州市委组织部均采用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了省(市)管干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处理,为保证与省、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完全兼容以及数据处理的一致性,基于以上原因,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7]25号)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要求,我县于2018年年底完成所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及所有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工作。鉴于干部人事档案涉密性较强且必须实施且在一定时限内必须完成,而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已成功在各省区委组织部部署应用,借鉴省、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经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由唯一具有工作资质的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董坤建 工作单位:甘肃建筑学院 职称:副教授
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子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委组织部门成功部署应用,甘肃省委组织部也已投入使用,该系统运行安全稳定良好,达到了预期目标效率。为保证与省、市委组织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互联互通、兼容匹配,避免其他潜在风险,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专家二 姓名:闫加元 工作单位:甘肃省信息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由于中共甘肃省委、兰州市委组织部均采用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了省(市)管干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处理,为保证与省、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完全兼容以及数据处理的一致性,本项目拟采购的内容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采购实施。
专家三 姓名:沙宝红 工作单位: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职称:高级经济师
该项目是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干部人事档案作用而必须实施且在一定时限内必须完成的项目。人事档案属涉密事项,对项目实施有很高的要求。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已成功在各省区委组织部部署应用,为确保榆中县与省市委组织部人事档案的数据互联互通,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施。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清缘东里4号楼1003室(住宅)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榆中县委组织部
联系人:师永莉 电 话:15109310800
单位地址:中共榆中县委党校后院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
联系人:白雪萍 电 话:0931-5225807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榆中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