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永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效缓释肥采购项目
-
1
项目
信息 -
2
采购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采购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结果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永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效缓释肥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甘肃诚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永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该单位高效缓释肥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人:永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采购名称:永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效缓释肥采购项目
三、拟采购项目的说明:高效缓释肥技术集成示范可减少高耗低效肥料使用,减少过量施肥,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减少施肥用工,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问题。同时,采用高效缓释肥料一次性施肥技术,可有效解决我省覆膜玉米栽培技术中,生长期追肥困难和后期脱肥问题,为作物及时提供所需养分,增加农作物产量。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2018年省耕地质量管理总站下达永登县高效缓释肥技术示范项目任务1万亩,每亩补贴资金25.5元,总计25.5万元。根据甘耕管发﹝2018﹞39号项目资金使用要求,该批缓释肥须通过政府招标采购,以肥料补贴的方式供给农户,但是为了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结合农事需要和施肥的实效性,应及时供应肥料,以免错过施肥的最佳时期,所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而项目资金2018年8月才拨付到位,若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按照招标程序进行,需用时间较长,错过今年施肥的最佳时期,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因每亩地缓释肥用量60公斤以上,补贴肥料资金有限,购买肥料剩余的大部分基金由农户自己承担,按照项目资金用途要求,必须建立供肥台账,而农户的自筹资金耗时耗力,若不采取单一来源采购,一定程度上影响供肥进度,从而影响项目工作的完成。
永登县项目实施区的部分玉米种植多采用秋季起垄覆膜栽培,起垄覆膜时间在每年的9月中、下旬,起垄前必须将缓释肥以基肥的方式提前施入土壤,否则造成玉米生长期施肥困难,影响产量。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永登县吉良农技中心服务部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专家姓名:王安士 电话:13893289664
工作单位: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
职称:高级农艺师
论证意见:
2018甘肃省耕地管理总站下达永登县高效缓释肥技术示范项目1万亩,每亩补贴25.50元,要求所用缓释肥料须通过政府采购供给农户,为了按时完成任务,现建设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肥料,原因是:
1.省上拨付资金推迟,原计划3月份拨付的资金,直到8月份才拨付到位,若采用公开竞标采购,则会延迟农时。
2.本项目省上每亩补贴25.50元,而每亩地缓释肥用量在60公斤以上,约合人民币240元以上,除去省上补贴部分,剩余资金农户承担,且要建立供肥台账。因此,供肥环节手续多,繁杂费事。
3.永登县用肥时间约在9月中下旬,所以供肥已迫在眉睫,若采用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则势必影响项目进展。
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永登县吉良农技中心服务部销售,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缓释肥经在我县多点试验,效果较好,适宜马铃薯、玉米施用。因此,建议永登县吉良农技中心服务部为单一来源采购企业。
专家二:专家姓名:井彩巧 电话:13893691356
工作单位: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
职称:研究员
论证意见:
甘肃省耕地质量建设管理总站2018年下达永登县高效缓释肥技术示范1万亩,每亩补贴25.50元,要求须通过政府采购供给农户。现为了及时供给农户,不误农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
1.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12月31日,而资金于2018年8月份才拨付到位,若采用公开竞标方式采购肥料,则程序及费用时长,势必延误农时,影响项目实施。
2.永登县部分地区玉米采用秋季起垄覆膜,大约在9月中旬,起垄前必须将缓释肥施入土地,因此,供肥时间已非常的紧迫。
3.本项目永登县承担面积1万亩,省上每亩补贴资金25.5元,而每亩地缓释肥用量60公斤以上,约合人民币240元,减去补贴的25.5元,剩余资金由农户自己承担且需要建立供肥台账。因此,供肥环节费时费力,若不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势必影响供肥用肥时限。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永登县吉良农技中心服务部销售,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缓释肥经在我县多点试验,效果较好,适宜马铃薯、玉米施用。因此,建议永登县吉良农技中心服务部为单一来源采购企业。
专家二:专家姓名:宋学栋 电话:13919300297
工作单位: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
职称:副研究员
论证意见:
2018年省耕地质量管理总站下达永登县高效缓释肥技术示范项目任务1万亩,每亩补贴资金25.5元,总计25.5万元。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要求,该批缓释肥须通过政府招标采购,以肥料补贴的方式供给农户,但是为了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结合农事需要和施肥的实效性,应及时供应肥料,以免错过施肥的最佳时期,所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1.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而项目资金2018年8月才拨付到位,若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按照招标程序进行,需用时间较长,错过今年施肥的最佳时期,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2.因每亩地缓释肥用量60公斤以上,补贴肥料资金有限,购买肥料剩余的大部分基金由农户自己承担,按照项目资金用途要求,必须建立供肥台账,而农户的自筹资金耗时耗力,若不采取单一来源采购,一定程度上影响供肥进度,从而影响项目工作的完成。
3.永登县项目实施区的部分玉米种植多采用秋季起垄覆膜栽培,起垄覆膜时间在每年的9月中、下旬,起垄前必须将缓释肥以基肥的方式提前施入土壤,否则造成玉米生长期施肥困难,影响产量。因此,供肥时间非常紧迫。
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永登县吉良农技中心服务部销售,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缓释肥经在我县多点试验,效果较好,适宜马铃薯、玉米施用。因此,建议永登县吉良农技中心服务部为单一来源采购企业。
七、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42.25万元。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采购单位:永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郭振斌 联系电话:0931-6426660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中华街9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诚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人民街107号
联 系 人:魏庭炳 联系电话:17797628286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甘肃诚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