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榆中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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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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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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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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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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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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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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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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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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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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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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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榆中县融媒体中心
榆中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榆中县融媒体中心委托,对榆中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榆中县融媒体中心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
名称:榆中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项目
内容:建成榆中县融媒体中心指挥中心,搭建融媒体指挥调度系统、全媒体生产编辑发布系统、政务和生活大数据云服务系统、舆情监测管理系统“一中心四系统”,搭建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及采编中心建设、大数据为支撑的移动新媒体平台和开发“爱榆中APP”等新媒体客户端,打造集“新闻宣传、资源共享、政务信息、便民服务、舆情引导”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新闻宣传和信息服务平台。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8]75号)精神,由甘肃新媒体集团负责搭建省级云平台,省内区县以统一入驻的方式使用“新甘肃云”平台提供的融媒体业务能力。
2.根据《中共榆中县委关于上报<榆中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榆委〔2018〕124号)精神:“积极与甘肃新媒体集团洽谈对接,搭建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及采编中心建设、大数据为支撑的移动新媒体平台,建成县级融媒体中心指挥中心,搭建融媒体指挥调度系统、全媒体生产编辑发布系统、政务和生活大数据云服务系统、舆情监测管理系统“一中心四系统”,与甘肃新媒体集团合作开发“爱榆中APP”,打造集“新闻宣传、资源共享、政务信息、便民服务、舆情引导”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新闻宣传和信息服务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姓名:李谋奎 工作单位:榆中县建筑规划设计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榆中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项目,由甘肃省新媒体集团负责搭建省级云平台,省区县统一驻入的方式用“新甘肃云”平台提供的融媒体业务,能够助我县快速构件“统一策划、一次采集、多次制作、多元发布、科学评价”的融媒体业务,方案可行,十分有必要。拟推荐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移动新媒体平台的相关软件。
专家二:姓名:牟学银 工作单位:榆中县水务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8]75号)精神,由甘肃新媒体集团负责搭建省级云平台,省内区县以统一入驻的方式使用“新甘肃云”平台提供的融媒体业务能力。根据《中共榆中县委关于上报<榆中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榆委〔2018〕124号)精神:“积极与甘肃新媒体集团洽谈对接,搭建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及采编中心建设、大数据为支撑的移动新媒体平台。因此,为集约化利用“新甘肃云”台提供的融媒体业务能力,拟推荐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专家三:姓名:郭惠倩 工作单位:榆中县水务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榆中县融媒体中心为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市、县委指示和要求,利用“新甘肃云”平台提供的融媒体业务,构建榆中县融媒体中心“一中心、四系统”,打造集“新闻宣传、资源共享、政务信息、便民服务、舆情引导”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新闻宣传和信息服务平台。” 能高效的整合我县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媒体资源,增强采编能力,提升内容质量,扩大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和公信力。该项目的建设具有十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就要采用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移动新媒体平台的相关软件。因此,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确定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供应商。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6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9年7月26日--2019年8月1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榆中县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李志明
联系电话:13893218580
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耀光
联系电话:13519693444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榆中县融媒体中心,并同时抄送榆中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