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榆中生态创新城大营村安置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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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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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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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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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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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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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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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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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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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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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榆中生态创新城大营村安置点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榆中生态创新城大营村安置点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中生态创新城大营村安置点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XBTZ-STCXCAZ(2020)-002-2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根据甘肃省委《关于支持榆中生态创新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关于成立榆中生态创新城工作机构的意见》和2019年兰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谋划培育区域发展新版块新功能,全面启动榆中生态创新城规划,统筹推进兰州大学“双一流”和兰州副中心建设等要求,榆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省委和市政府会议精神,依据榆中县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土地供给情况确定大营村为安置点。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取得大营村安置点土地的开发权,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及丰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经验,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力、资金、管理、资源等各个方面的能力。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惠及民生,为保证项目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本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理由如下: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通过公开竞拍取得大营村安置点土地的开发权。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及丰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经验,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力、资金、管理、资源等各个方面的能力,故拟定本项目由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耿庆兰 兰州市评审中心 高级工程师
根据甘肃省委十三届第96次常委会议精神要求,全面启动榆中生态创新城和兰州副中心建设项目。为落实此项目,首先,要解决生态创新城拆迁安置问题。依据榆中县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土地供给情况,已确定周前村幸福家园北侧、周前村中医院东侧、大营村地块为安置点。由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榆中生态创新城大营村安置点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土地的使用权,故推荐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二:杨振秦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工程师
甘肃省委十三届第96次常委会议和2019年兰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全面启动榆中生态创新城和进一步加快兰州副中心建设步伐,根据发展需要,首先要解决完成生态创新城拆迁安置问题。确定周前村幸福家园北侧、周前村中医院东侧、大营村地块为生态创新城123平方公里居民拆迁安置用地。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合法程序于2019年11月份取得大营村地块的开发使用权,建议该项目的开发建设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故推荐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三:李惠萍 甘肃宏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榆中生态创新城的决策部署,结合榆中整体发展规划和土地情况,确定大营村土地为安置点。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通过的公开竞拍的方式取得该宗土地开发权,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故推荐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四:吕强 甘肃衡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据甘肃省委《关于榆中生态创新城建设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确定榆中县为兰州副中心,现准备开展建设榆中生态创新城。首要问题是解决此项目拆迁安置问题,依据榆中县整体发展规划和土地供给情况,目前确定大营村为安置点。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短,拆迁安置需尽快妥善完成,为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所以推荐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专家五:施茂珍 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依据甘肃省委常委会议和兰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要求全面启动榆中生
态创新城和兰州副中心建设项目,为顺利推进该项目,则需先解决拆迁安置问题,最终确定大营村地块为安置点。由于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合法的程序已取得了大营村土地的使用权,为确保该项目的落实,建议此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推荐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兰州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陇鑫大厦第16层001、002、003室)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反馈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1-5225445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栖云南路4号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0931-5225445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0号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系人:吕工、赵工
联系电话:0931-8470895转2619、13919187976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