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轲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26-07-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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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轲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分中心: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李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兰组任字〔2026〕120号),经2026年7月29日中心党组会会议讨论决定:
李轲任人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人事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胡海英人事科科长职务。
中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