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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冲:改革官制 营建新都

信息时间:2025-06-04阅读次数:

李冲:改革官制 营建新都

            

 

改革官制 营建新都

 

李冲(450年—498年),字思顺,陇西狄道(今临洮县)人,李宝幼子,北魏名臣。李冲九岁时,父亲去世,李冲就跟着长兄、荥阳太守李承,由李承教养成长。李承兄弟六人,四个母亲,“四母所出”,相互之间关系并不协调,“颇相忿阋”。

 

正因为李承的谦虚、冲让,以及后来李冲的“更相友爱”,才使得兄弟子侄之间较为团结。因此,在李冲早年的成长中,李承有着关键影响。另外,李承之子李韶有“清美”之誉,李冲与李韶虽为叔侄,实则年龄相仿、情兼兄弟,这对李冲的人格养成,也有重要影响。

 

孝文帝拓跋宏时期,李冲任秘书中散,“典禁中文事”,即以秘书省文职为拓跋宏负责“禁中”的文字工作。“禁中”为帝王居所,比较私密,一般人接近不了,李冲能“典禁中文事”,显然是得到了拓跋宏的青睐。由此,李冲走上了平步青云、位极人臣的康庄大道。

 

李冲的第一个高光时刻,是他提出了“三长制”。拓跋宏雄才大略、锐意革新,可是,北魏制度落后,豪门林立,权贵们隐匿户口、逃逸赋税,严重影响国家财政和基层治理。为此,李冲创立“三长制”:五家设一邻长,五邻设一里长,五里设一党长,专门负责核查户口、征收赋税、征发徭役。由此,基层再也无法瞒报户口、偷税漏税。“三长制”强化了基层统治,增加了国家财政,打击了豪门世族,“公私便之”(《魏书•李冲传》)。而这,恰好是锐意革新的孝文帝最需要的,所以,李冲因政绩突出而迁中书令。

 

在拓跋宏改革官制的过程中,李冲也高光闪烁。官制改革,其实质目的是打击鲜卑权贵,带动鲜卑、汉族之间通婚,推进汉化。拓跋宏规定,原来的鲜卑“八姓”与中原“四姓”同列,在授官时都有固定级别,不能太低。其中汉族姓氏的名单,应当是李冲裁定的。他“参定典式”,有根有据,为官制改革的平稳有序奠定了基础,因而封开国侯,迁吏部尚书,接着又任太子少傅。拓跋宏把接班人的教育托付于力推汉化的李冲,可谓用心良苦。

 

拓跋宏确定迁都洛阳之后,李冲成为营建新都洛阳的首功之臣。当时的鲜卑贵族普遍反对迁都,拓跋宏便以南伐为借口,于太和十七年(493年)八月,起兵三十万,从平城至洛阳。到洛阳后,见城垣残破,拓跋宏下令李冲、穆亮等负责推倒重建,“以(李)冲为镇南将军,侍中、少傅如故,委以营构之任”(《魏书•李冲传》)。显然,李冲成了营建洛阳的主要负责人。此前的大同,李冲就主持营建了明堂、圜丘、太庙,此次营建新都,李冲更是“孜孜不息”,无论是安置百姓,还是新起建筑,都由他拍板定案,“皆资于冲”。

 

对此,陈寅恪先生论述道:“洛都营建,李冲实司其事。故一反传统之面朝背市之制,而置市场于城南者,当出于李冲之规划。盖李冲乃就地施工、主持建设之人,此事非与之有关不可。”(《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陈先生提到的“一反面朝背市之制”,正是李冲在洛阳城市功能布局上的革新。汉魏旧都“面朝背市,左祖右社”,而李冲则直接将市场置于宫城之南,遂导致“宫室北移”。这一布局开隋唐都城规划之先河,成为此后历代都城营建的蓝本。李冲也因营建新都之功,迁升尚书仆射,居宰辅之重。

 

李冲在拓跋宏统治的最后几年,备受信任。太子元恂体肥,受不了洛阳的湿热气候,遂纠合党羽,准备私自返回大同,形成割据。这是对迁都和汉化政策的带头挑衅,所以拓跋宏处死了元恂。作为太子少傅的李冲心怀惭愧,引咎谢罪,但拓跋宏大度地说:“朕尚弗能革其昏,师傅何劳愧谢也。”我都不能,何况你呢?在朝廷律法的制定中,李冲也多有建言。他为孝文帝时期的国家治理和建设做出了贡献。

 

李冲之死,让人颇感意外。李冲荐举的李彪,前恭后倨,这让李冲愤怒异常,他不仅弹劾罢免了李彪,而且罕见的破口大骂,“詈辱肆口”。李冲本来性情平和,极少发怒,所以,这一次愤怒,使他“病发慌悸,言语乱错”,不停地“扼腕叫詈,称李彪小人”。李冲是神经错乱了。这样一个“姿貌丰美”、颇有见解、位高望显的能臣,他什么事没经过?什么人没见过?居然为此事而犯了神经病!前恭后倨、忘恩负义者所在多有,落井下石、釜底抽薪者比比皆是,何独一个李彪?李冲又为何与自己过不去呢?让人费解。

 

李冲还有一个颇为遗憾的细节,“(李)冲为文明太后所幸。”(《魏书•李冲传》)文明太后,即北魏冯太后,拓跋宏之祖母,临朝称制的女政治家。此类之事,一般正史都会隐讳其事,或在其他事件中偶语带出,至少不会在本人传记中专列一笔,可李冲的事,却让史臣郑重地记载了一笔,这有点不同寻常,足见史家直笔。





摘自黄河清风